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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生实验守则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12-15 [来源]: [浏览次数]:

学生(本科生、研究生等)在实验中心上课或做实验,除遵守课堂规则外,必须遵守如下规则:

一、实验前要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本实验的目的、要求、实验原理、操作步骤和方法。

二、熟悉仪器设备的构造、性能及操作规程。未经教师允许,不得动用仪器设备、药品、试剂和各种实验用具。必须在听完讲授,明确实验各项要求,并得到教师允许后,方能进行实验。

三、必须认真、细致地按照规定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实验所得数据与结果应如实记录,不得弄虚作假;按时完成实验报告,不得抄袭其他同学的实验报告;实验结束时,实验记录交教师检查,不合格者要重做或补做。

四、进入实验室后,学生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打闹,不许在室内吸烟、吃零食,不准随地吐痰和乱丢纸屑杂物,保持实验室与仪器设备的整洁。

五、实验过程中,如发生问题(仪器设备等损坏、失控、冒烟、起火或其他事故)应及时报告,并及时采取正确有效的措施排除和制止。如不及时报告,造成后果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凡属人为损坏或遗失仪器设备、用具及器皿时,应追究责任,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并按《北京农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严禁私自带走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实验动物及其它实验材料、标本和各种物品。如需要在实验室外进行实验时,所需物品必须经带课教师或实验员同意,核实登记后方可带出室外,用后认真核对数量,检查无误后交还。

七、凡重点防护实验室或实验场所,除本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严禁随意进入;实验时间内,。使用易燃、易爆、有毒、强酸、强碱及贵重的物品时,必须有教师和技术人员的指导,任何人不得随便动用。

八、要爱护国家财产及一切仪器设备、药品、材料及实验用具,不准乱拿乱用。每次实验结束后,要彻底检查、清理仪器设备,整理(包括清洗)各种实验用品,放回原处;关好水源,切断电源,做好实验室清洁卫生后,经教师、实验员检查,确认无失,关好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九、在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室(如大型、贵重、精密设备等实验室)进行实验,除应遵守本规则外,还应严格遵守该实验室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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