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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动物科学技术学院生物安全管理组织框架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6-30 [来源]: [浏览次数]:

北京农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校动科发〔20218

关于调整动物科学技术学院生物安全

管理组织框架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严格控制与防范生物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做好突发生物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保障教职员工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和《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农业部302号公告)有关要求,依据北农校发〔201751号“北京农学院关于调整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经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调整学院、教学科研实验室两级生物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现将人员组成和职责公布如下:


一、动物科学技术学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书记  院长

副主任委员:教学副院长  科研副院长 示范中心主任

 员:办公室主任  科研秘书

职责:动物科学技术学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学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决策机构,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组织管理、协调指挥及重大事项决策。

二、动物科学技术学院教学科研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小组

 长:示范中心主任、科研副院长

   副组长:示范中心副主任、重点实验室副主任  

     员:实验员、科研秘书

职责:监管我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与生物安全相关实验室的运行以及承担相关实验活动的技术咨询、论证工作。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2021630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16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