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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级防护)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12-15 [来源]: [浏览次数]:

一、 目的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保障实验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适用范围从事兽医病原微生物操作的教师、学生等实验人员。

三、 引用标准《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四、 正文:

按照、BSL-1标准建造的实验室,也称为基础生物实验室。在建筑物中,实验室无需与一般区域隔离实验室人员须经一般生物专业训练。其具体标准为标准操作、安全设备要求如下:

1.安全设备和个体防护(一级防护)

1.1实验室必须配备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设备和灭菌措施。所有可以使病原微生物逸出或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必须在相应等级的生物安全控制条件下进行

1.2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配备个体防护用品(防护帽、护目镜、口罩、工作服、手套等)。

2.标准操作(一级防护)

2.1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所有制度、规定和实验操作规程;

2.2所有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工作时,均要填写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书并记录工作情况备案存档

2.3实验室内不准触摸隐形眼镜和使用化妆品,不得进食、饮水和吸烟,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在实验室过夜;

2.4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穿工作服,操作感染性材料后要洗手,离开实验室前脱掉手套并洗手

2.5实验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禁止干扰正在操作的工作人员;

2.6实验室必须配备消毒器具和消毒剂、冲洗眼睛的器具和药品等,以便于随时使用

2.7每天上班后要对实验设备如培养箱、冰箱等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记录温度升降情况;

2.8每天下班前要检查水、电、气、门、窗等,发现隐患,及时报主管负责人,确保安全

2.9非本试验所需动物不允许进入实验室

2.10所有强毒药品均由院实验实习科购买、登记后方可使用

2.11所有实验室实验人员都应学会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发现火情及时处理并报警。

3.安全设备

3.1BSL-1实验室可不配备特殊的物理防护设备

3.2实验室窗户要配有纱窗,防止昆虫进入

3.3工作时应穿着实验室专用工作服,操作中可带乳胶手套,佩戴护眼罩或面罩

3.4操作完成后应立即将使用物品用消毒剂消毒,用消毒剂擦拭操作台面

3.5无菌室内操作按《无菌室操作细则》进行。

4.注意事项

实验室内工作服在工作区内穿着,不得穿出工作区。工作服应在工作区消毒后洗涤。当操作病原微生物不得不在安全柜外面进行时,应采取严格的面部安全防护措施(护目镜、口罩、面罩或其他设施),并防止气溶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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